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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制度

內、外部人員對於不合法與不道德行為的檢舉制度
  • 本公司設置內、外部人員不合法或不道德行為檢舉管道如下:
    電話:(03)5885191
    郵件信箱:wy.fan@awea.com
    郵寄地址:新竹縣新埔鎮關埔路水車頭段629號總管理處收

  • 本公司針對不合法(包括貪汙)與不道德行為的檢舉制度之完整處理流程如下:
    • 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內部人員如舉發屬實者,本公司得給予適當之獎勵,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亦得依員工獎懲辦法予以紀律處分。
    •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建立並公告檢舉信箱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
      1. 檢舉人之姓名、可聯絡到檢舉人之電話、電子信箱。
      2. 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3. 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 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本公司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本公司專責單位應依下列程序處理檢舉情事:
      1. 檢舉情事涉及一般員工者應呈報至部門主管,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應呈報至審計委員會。
      2. 前款受呈報之主管或人員應即刻查明相關事實,必要時由本公司專責單位、人資單位、法規遵循或其他相關部門提供協助。
      3. 如經證實被檢舉人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應立即要求被檢舉人停止相關行為,並為適當之處置,且必要時向主管機關報告、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或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司之名譽及權益。
      4. 檢舉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均應留存書面文件,並保存五年,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與檢舉內容相關之訴訟時,相關資料應續予保存至訴訟終結止。
      5. 對於檢舉情事經查證屬實,應責成本公司相關單位檢討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施,以杜絕相同行為再次發生。
      6. 本公司專責單位得視各該檢舉案件之情節輕重,要求相關單位報告檢舉情事、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並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